伊利集團秉承價值經營、誠信為本的理念,為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經營秩序和陽光誠信的營商環境,在強化員工廉潔教育和業務相關方宣導培訓的同時,對于違反“伊利高壓線”行為,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進行嚴肅處理,對于內部員工或業務相關方涉嫌違法犯罪的,都會履行配合有關部門調查的法定義務,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2022年上半年,發現違法犯罪案件5起,6名內部員工被解除勞動關系,其中3人涉嫌違法犯罪已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;3家業務相關方5人涉嫌違法犯罪已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2022年上半年判決的5起違法犯罪案件通報如下:
前員工林某生利用職務便利,向經銷商索要進貨激勵和促銷費等結案費用,共計人民幣48.47萬元,其行為違反了《伊利集團員工獎懲制度》、《伊利集團反舞弊工作管理辦法》,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。同時,前員工林某生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前員工張某利用職務便利,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,其行為違反了《伊利集團員工獎懲制度》、《伊利集團反舞弊工作管理辦法》,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。同時,前員工張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前員工賈某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業務相關方人員郭某華、楊某珠、梁某艷人民幣19.29萬元,其行為違反了《伊利集團員工獎懲制度》、《伊利集團反舞弊工作管理辦法》,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。同時,前員工賈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、業務相關方人員郭某華、楊某珠、梁某艷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業務相關方人員余某常在明知沒有發生真實的促銷業務的情況下,偽造虛假促銷結算方案,騙取伊利集團結案款人民幣15萬元。同時,余某常因犯合同詐騙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業務相關方人員李某宏在明知沒有發生真實的銷售業務的情況下,提供虛假銷售明細向伊利集團虛報激勵金額19.9萬元人民幣。同時,李某宏因犯合同詐騙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在相關案件中,伊利集團前員工涉及違法犯罪的,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伊利集團的業務相關方向伊利集團工作人員行賄、或者通過其他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的,都已被列入合作黑名單,永不合作;同時相關方人員涉及違法犯罪的,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附2022年上半年新增黑名單相關方主體清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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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光透明、誠信廉潔的商業生態,離不開全體員工與業務相關方合作伙伴的一致共識與攜手努力。對于任何貪腐、舞弊等行為,員工、相關方合作伙伴都可通過伊利集團設立的陽光電話、誠信信箱反映線索。一經查證屬實,將予以公開曝光、嚴肅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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